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如需再次结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解除婚姻关系后,不再存在婚姻存续期间限制再婚的规定。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再次结婚。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
2. 填写申请:
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
3. 审查核对: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对
4. 发证:
经审查无误,婚姻登记机关将颁发结婚证
1. 户籍地办理:再婚登记原则上应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也可向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 离婚解除日可登记:判决离婚后,在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即可办理再婚登记。
3. 无法提供离婚相关证明:如当事人无法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可另行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明。
判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由原判决确定,如需变更子女抚养权,当事人可向原判决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智力发育情况、家庭环境、父母的教育能力和品行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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