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外地生活时,如遇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却不知如何办理,可阅读本文寻求解答。
在外地夫妻协议离婚,可按以下步骤办理:
1.协商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离婚协议书》。
2.准备相关材料: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3.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双方共同前往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上述材料。
4.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无误后,会发放《离婚证》。
协议离婚后,户口迁移需遵循以下原则:
1.原则上随迁子女:子女未满18周岁,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户口可随迁至抚养人一方。
2.双方协商确定:子女已满18周岁,户口迁移由双方协商确定。
3.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夫妻双方携带户口本、离婚证、子女户口本等材料,向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申请户口迁移。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子女意愿:子女已满8周岁,有表达意愿能力的,应尊重其选择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2.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如父母的抚养能力、子女的成长环境等。
3.考虑父母的意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意愿,但父母的个人意愿不得违背子女的合法权益。
在外地夫妻协议离婚,可按上述步骤办理。协议离婚后,户口迁移和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需遵循相关法律原则,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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