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保的保险,是指夫妻之间投保的保险产品,其中一方身故或全残后,另一方可以获得保单的赔偿金。那么,如果夫妻离婚,互保的保险该如何处理呢?
当夫妻离婚后,互保的保险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保单受益人变更: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保单受益人,将原配偶的受益权取消或更改为其他受益人。
保费分割:如果双方共同缴纳保费,则离婚后需要分割保费,并决定由谁继续缴纳剩余保费。
保单现金价值分割:如果保单已经累积了现金价值,则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终止或转让:双方也可以协商终止保单或将保单转让给其他一方。
离婚后,如果一方没有指定新的受益人,则原配偶仍然是受益人。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变更受益人:
向保险公司提交变更受益人申请:携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
联系保险代理人:联系原先投保时负责办理的保险代理人,协助处理受益人变更事宜。
离婚后,如果双方共同缴纳保费,则需要协商分割保费。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按缴费比例分割:根据双方缴纳保费的比例,分割剩余保费。
协商一致分割: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金额进行分割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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