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是现代社会普遍现象,婚前同居后离婚的现象也逐渐增多。那么,婚前同居日后离婚,双方该如何处理权益纠纷?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前同居不视为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前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双方无权分割。
1.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
婚前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等财产,一般视为共有财产,双方拥有平等的权利。但如果能够证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则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 同居期间的债务处理
婚前同居期间,一方或双方所欠的债务,一般由负债方承担。但如果能够证明债务是用于同居生活开支,则另一方也需承担相应的债务。
3. 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的权利
婚前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子女与父母双方均享有权利和义务,不因父母未婚而受到影响。
婚前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如房屋、车辆等,属于赠与行为。离婚后,赠与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但如果赠与方能够证明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而另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婚前同居期间,一方或双方所欠的债务,一般由负债方承担。但如果双方共同用于同居生活开支,离婚时另一方也应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一方主张债务,而该方无力偿还,另一方应协助该方偿还债务。
婚前同居日后离婚,双方在权益处理上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公平处理债务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婚前同居既存在一定风险,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冲动或欺诈等因素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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