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回农村是许多人面临的问题。那么,在广西,离婚户口迁回农村该怎么办呢?
1. 提出申请:离婚户口迁回农村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户口迁移证》。
2. 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住址证明(农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3. 审批:派出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审批,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4. 迁入:持《户口迁移证》到农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申请条件:婚后户口迁入配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居民,离婚后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迁回原户籍所在地:
拥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农村房屋;
原户籍所在地同意迁入;
无违法犯罪记录;
户口迁入后符合当地计生政策。
申请条件:婚后户口迁入配偶集体户口的农村居民,离婚后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集体户口:
符合原户籍所在地的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户口迁入后符合当地计生政策;
无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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