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密封袋是投标活动中重要的环节,其破损可能对投标结果产生重大影响。那么,投标密封袋破损后,赔偿责任如何承担呢?
投标密封袋经由招标单位统一制作、加封,密封袋破损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招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
1. 投标保证金损失:因密封袋破损导致投标保证金灭失或无法退还的,招标单位应予以赔偿;
2. 重新投标费用:因密封袋破损导致投标文件作废,需要重新投标的,招标单位应承担重新投标的差旅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
3. 投标预期利益损失:因密封袋破损导致投标人无法中标,招标单位应赔偿投标人因预期利益受损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发现密封袋破损后,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以下证据:
1. 破损密封袋的原状照片或视频;
2. 破损部位的描述和说明;
3. 封口处是否有异物或人为破损痕迹;
4. 密封袋是否经由招标单位统一加封的证明,如招标文件、领标回执等。
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对密封袋破损赔偿责任无法达成一致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2. 行政复议: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3. 司法仲裁: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或行政复议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投标密封袋破损赔偿责任的承担,旨在维护投标活动公平公正,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Copyright © 2024 好佳律师咨询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002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