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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职被裁员怎么办呢怎么赔偿

时间:2024-06-25 17:49 浏览:0

随着就业环境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采取先发放录用通知,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招聘方式。在一些情况下,劳动者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入职,并被用人单位以“自动离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不入职被裁员怎么办呢?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不入职被裁员怎么办呢怎么赔偿

一、不入职被裁员怎么办?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者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后,未及时报到或者未按约定开始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从录用通知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入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经济补偿=未入职期间工资80%。

二、不入职被裁员劳动争议处理

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劳动者的主张,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承担仲裁费用。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劳动者的主张,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不入职被裁员后就业指导

被裁员后,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帮助。

劳动者也可以关注就业服务平台、招聘网站等,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不入职被裁员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被裁员后,可以寻求就业指导,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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