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如果对交强险的赔偿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交强险赔偿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1. 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异议后30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通知异议人。
2. 若对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 若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交强险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不服的,除了上述途径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向医疗机构申请复核伤残等级。
2. 向事故认定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3. 向交警部门申请重新绘制事故现场图。
如果对交强险调解书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向调解组织申请复核。
2. 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书。
3. 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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