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到尽头,诉讼离婚是无奈的选择。而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又成为了一件心头大事。如果孩子在父母诉讼离婚时已满18岁,该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不再属于父母的监护对象,他们有权独立自主地生活。在父母诉讼离婚时,孩子满18岁后,抚养权问题不再需要法院裁决,由孩子自行决定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如果在父母诉讼离婚时,子女尚未满18周岁,则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生活状况等因素,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情况下,子女年幼的,优先判决归女方抚养。子女已具有一定独立能力的,优先尊重子女意愿。
在父母离婚后,未满18周岁的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权探望子女。探望权包括:
1. 定期探望子女:一般情况下,父母可每月探望子女两次,每次时间不超过一天。
2. 特殊探望:父母因出差、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可增加探望次数。
3. 保持联系:父母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子女保持联系,了解子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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