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本地由于疫情影响,部分快递网点因管控原因暂停揽收和派送服务,导致消费者网购商品出现不发货的情况。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能否获得赔偿?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避免、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时,网络交易平台和经营者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或者免除履行义务。
(一)网购订单已付款,商家不发货
若商家在承诺的发货时间内未发货,消费者可以联系商家协商补发或退款。如商家不配合,消费者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向消费者协会举报。
(二)网购订单商家已发货,但因疫情原因快递未揽收
若快递未揽收,消费者应及时联系商家,协商解决办法。商家可尝试联系快递公司催促揽收,或修改收货地址至疫情影响较小的地区。
(三)网购订单商家已发货,快递已揽收但因疫情原因未配送
此时消费者可联系快递公司或网络交易平台客服,了解预计派送时间。若快递因疫情原因延误较长时间,消费者可协商退货。
赔偿问题:
消费者若因疫情影响网购订单未发货或延迟配送,一般无法获得赔偿。但若因商家的过错导致不发货或延迟配送,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若消费者遇到网购不发货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投诉途径:
1. 联系网络交易平台客服,投诉商家未发货。平台会协调商家处理,并提供相应保障。
2. 向消费者协会举报。消费者协会会介入调解,督促商家尽快发货或退款。
3.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商家进行调查和处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 及时与商家沟通,了解发货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2. 保留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和订单截图等证据。
3. 遇到延误配送情况,及时联系快递公司或平台客服跟进。
4. 协商无果时,不要冲动维权,收集证据后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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