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有时会遇到一方当事人不到场的情况。法院离婚调解不到场怎么办?本文将详细为您解答。
若一方当事人未到场,法院将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第一次调解不到场:法院会择期再进行一次调解。
第二次调解不到场:
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经传唤仍不到场,法院可按《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对该方当事人适用训诫、拘传、罚款措施。
调解过程中中途离开:
法院会对该方当事人进行训诫,并通知其出庭。
若该方当事人仍拒不到庭,法院将按缺席审理处理。
法院对无故不到场的当事人,虽可缺席审理,但并不能直接判决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量:
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
双方是否有调和可能;
无故不到场的原因及影响。
若法院认为双方婚姻已破裂,调解无效,且无故不到场的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则会判决离婚。
法院离婚调解不到场,对判决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影响庭审进程:无故不到场会延误庭审,拖延离婚诉讼的解决。
不利于调解:不到场当事人无法参与调解,可能错过调解和好的机会。
不利于举证:不到场当事人无法出庭举证,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不利于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无故不到场的因素,影响对该方当事人的判决。
法院离婚调解不到场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时出庭参加调解。否则,可能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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