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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还有争议怎么办

时间:2024-05-02 12:54 浏览:0

协议离婚,顾名思义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并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手续简便,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在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却因各种原因又产生了争议,那么,协议离婚后还有争议该如何处理呢?

协议离婚后还有争议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后还有争议怎么办?

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后,如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1、子女抚养权争议

协议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权产生争议的,由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决子女由父方或母方抚养。

2、财产分割争议

协议离婚后,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由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结合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度、经济能力、过错程度等因素,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保护

协议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在实践中,有些一方在履行抚养义务方面存在拖欠、拒绝或逃避的情况,导致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针对这种情况,子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责令其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如对方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其财产、冻结其银行存款等。

三、协议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保护

协议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对各自的财产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在实践中,有些一方在离婚后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或赔偿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认定其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并责令其返还或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协议离婚后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在子女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保护方面,法院会着重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家庭的稳定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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