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因相亲结合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了孩子,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最终选择离婚。面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异父母双方应如何妥善处理,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呢?
和相亲女离婚且有孩子的夫妻,在处理离婚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子女抚养权归属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判决:
1.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
2. 子女的意见;
3. 父母的品德;
4.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态度;
5. 子女与其父母的感情;
6. 其他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形。
抚养费给付
非抚养子女一方有义务按时给付抚养费。《民法典》规定,抚养费的数额,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给付方式一般为按月或按季度给付。
如果非抚养子女一方拒绝或拖欠抚养费,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探视权行使
非抚养子女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民法典》规定,非抚养子女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非抚养子女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得对子女进行骚扰、虐待等不利于其成长的行为。
姓名变更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是否变更姓名,需经父母双方同意。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由法院判决。
子女变更姓名后,其相应的户籍、身份证件等个人信息也需要相应变更。
其他事项
除了上述事项外,离婚后还有其他需要处理的问题,例如: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夫妻债务的清偿;
3. 房产的处理;
4. 户籍的变更等。
建议离婚夫妻在处理相关事项时,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妥善解决。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Copyright © 2024 好佳律师咨询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002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