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不和,感情破裂,想结束这段婚姻,就要办理离婚手续。很多人并不清楚离婚证明在本地如何办理,今天就来详细说说在本地办理离婚证明手续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婚姻法相关知识点也会穿插在办理流程中,供大家参考。
一、协议离婚
1. 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包含相关个人信息、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内容,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签字。
2. 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 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住所地或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
4. 审核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5. 领取离婚证:受理后,夫妻双方在一个月内共同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状:准备离婚起诉状,阐明离婚请求、事实依据、证据清单等。
2. 向法院递交: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3. 立案审查: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4. 开庭审理: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举证质证,陈述意见。
5. 判决生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6. 领取离婚判决书: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持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注意事项:
1.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婚姻登记之日起满一年,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 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离婚时要考虑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综合判定。
3. 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应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
4. 诉讼离婚,当事人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参与庭审,配合法院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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