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是工作中的常见现象,但长期或过度的加班可能会给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导致辞职。那么,加班导致辞职,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下列经济补偿:
1. 在本单位工作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出仲裁申请,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简易程序办理。
如果加班导致辞职,劳动者可以主张加班工资的赔偿。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报酬。
如果劳动者在辞职前因加班导致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加班工资的200%支付相应的赔偿。
如果加班导致辞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伤害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Copyright © 2024 好佳律师咨询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002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