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或精神损害。在我国,工伤职工享有相应的赔偿待遇和保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认定后,可以自主选择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如果工伤职工选择离职,单位需要向其支付以下赔偿:
1.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伤职工的工龄,单位需要支付1-1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3. 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用。
4. 伤残津贴:如果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伤残津贴。
5. 其他费用:单位还应承担工伤职工的其他必要费用,如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
工伤后想离职并申请单位赔偿的,需要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诉状。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2. 被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3. 请求事项:包括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伤赔偿金等。
4. 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工伤认定情况、单位拒绝支付赔偿的原因及证据等。
5. 证据清单:附上工伤认定书、医疗费收据、工资单等证据。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工伤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 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 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或者拒不支付工伤赔偿,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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