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配过户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那么,离婚不配过户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已取得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
1、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属。协议书应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归属人和补偿方式等。
2、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过错以及其他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如果离婚后房产无法过户,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委托公证
如果一方拒绝配合过户,另一方可以委托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
2、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公证委托后对方仍然拒绝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将房产过户至另一方名下。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和增值税。
1、契税
契税是以房屋交易价值为基础计算的,一般为房屋价值的3%-5%。
2、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房屋交易合同金额为基础计算的,一般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
3、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房产转让收入减去房产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差额,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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