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与亲人的探视权问题往往成为难题。当一方不让另一方见孩子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明确表示自己对孩子的爱和探视意愿,并提出具体的探视方案。如有需要,可寻求家事调解中心的帮助。
如果协商无效,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婚姻法》第38条等法律规定,判决孩子的探视权归属。法院也会监督执行判决,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如果对方恶意阻挠探视,构成情节严重的侵犯监护权的行为,可以考虑以“妨害家庭关系罪”起诉。此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了上述途径外,还可以尝试以下方式:
寻求社区或社会组织的帮助:如妇女儿童保护组织、社区心理咨询中心等。
联系儿童福利机构:12338儿童福利服务热线可以提供帮助和建议。
保留证据:保存与对方沟通的短信、微信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证明阻挠探视事实。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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