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商品因其价格实惠、分量多等优点受到消费者青睐。过期散装商品的处理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若消费者购买到过期散装商品,应如何维权?本文将详细介绍散装商品过期后的赔偿问题,帮助您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进行赔偿。若销售过期散装商品,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或者损失三倍赔偿。
赔偿方式:
十倍赔偿:按照购买散装商品的价款十倍进行赔偿。
损失三倍赔偿:按照消费者因食用过期散装商品造成的实际损失三倍进行赔偿。
举证责任:
消费者主张赔偿时,需要承担提供过期散装商品证据的举证责任。可以提供购买凭证、过期商品实物或就医记录等证据。
在超市购买的散装商品过期,可向超市索赔。消费者可携带过期散装商品、购买凭证等证据到超市客服处进行协商赔偿。
协商不成时,消费者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在菜市场购买的散装商品过期,可向摊主索赔。消费者可携带过期散装商品、购买凭证等证据与摊主协商赔偿。
协商不成时,消费者可向菜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散装商品过期销售是一种违法行为,消费者购买到过期散装商品可要求十倍赔偿或损失三倍赔偿。在超市或菜市场购买的过期散装商品,消费者可向相应经营者索赔。协商不成时,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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