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通常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而子女落户问题也与子女抚养权紧密相关。本文主要探讨在离婚后,女儿落户女方的情况,希望对相关人士有所帮助。
在离婚后,如果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那么女儿落户女方也就顺理成章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申请落户。
母亲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为女儿落户: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女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证明母亲有住所)
2、户籍迁移证。
派出所在受理落户申请后,会向女儿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出户籍迁移证。
3、办理户籍迁移。
母亲持户籍迁移证前往女儿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4、落户成功。
户籍迁移完成后,女儿的户口就正式落户到了母亲的户口本上。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后女儿落户女方的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
1、女儿已满16周岁。
如果女儿已经满16周岁,需要其本人同意才能落户女方。
2、女儿户口原在男方名下。
如果女儿的户口原先在男方名下,需要征得男方的同意才能办理户籍迁移。
3、女儿的户口原在集体户口。
如果女儿的户口原先在集体户口,需要单位或村委会开具证明,才能办理户籍迁移。
离婚后女儿落户女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不明白之处,建议及时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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