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另寻归宿,成为不少离异家庭需要面对的难题。当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后,另一方应该如何与孩子继续保持亲子关系,并履行抚养义务呢?
孩子探视权的保障
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也是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并不意味着剥夺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父母双方应在尊重孩子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探视方案。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探视机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
抚养费的承担
即使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仍负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标准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也可由法院判决。抚养费应包含孩子的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若抚养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抚养费支付。
亲子关系的维系
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共同努力维持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除了探视权之外,父母还可通过电话、视频、书信等方式与孩子保持联系。鼓励父母尊重孩子的选择,尊重他们的情感需求,避免因离婚而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法律援助的帮助
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探视权、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可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协助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方案。必要时,律师还可以代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小明和小美于2020年离婚,孩子小军由小美抚养。离婚后,小明定期探视小军,但小美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探视机会。小明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美每月提供小明两次探视小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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