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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证没给怎么办

时间:2024-09-08 13:34 浏览:0

离婚后,房产证却始终无法拿到手?这成为困扰不少离婚夫妻的难题。当原本相爱的人对簿公堂,最终分道扬镳,房产往往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若一方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导致另一方无法取得房产证,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证没给怎么办

协商调解

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主动沟通解决方式。如果协商后对方仍不配合,可以向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寻求帮助,借助第三方力量协调解决。

诉讼途径

如果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要求确认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并判令对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胜诉后,法院会发出判决书,凭此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申请执行

在获得判决后,如果对方依然拒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强制对方配合,如冻结财产、拍卖房屋等。

以下为具体步骤:

1. 准备相关材料

结婚证或离婚证

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

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有)

2. 确定对方户籍地法院

根据对方户籍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3. 起诉状

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 提交法院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及材料。

5. 等待审理

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到庭。

6. 判决

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判决。

7. 执行判决

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房产证、付款凭证等。

诉讼时效为自离婚后两年内,超过诉讼时效可能无法起诉。

离婚时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需先办理产权登记后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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