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牵动着每一位消费者的心,过期食品更是消费者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那么,如果在零食铺购买到了过期食品,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消费者在零食铺购买到过期食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保留证据:保留过期食品实物、购物小票或转账记录以及与商家沟通的证据。
2. 与商家协商:优先与商家协商,要求赔偿或更换。
3. 向监管部门举报:如果商家拒不赔偿或更换,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4.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调解或帮助。
5. 向法院起诉:协商、举报、投诉均无果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食用过期零食后出现身体不适,消费者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医疗费:因食用过期食品导致就医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误工费:因食用过期食品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误工费。
精神损害赔偿:因食用过期食品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和伤害。
惩罚性赔偿:对于恶意销售过期食品的商家,消费者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
如果零食铺在消费者合法合理要求赔偿后拒不赔偿,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再次协商:尝试再次与商家协商,强调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
申请调解: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商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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