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名孕妇在孕期或产假期间被企业裁员,该怎么办呢?她们有权获得什么赔偿?让我们深入了解法律对孕妇裁员的保护措施。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孕期或产假期间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企业违反该规定,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 经济补偿金:未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满一年不满十年按一年工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十年以上按两年工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2. 工资差额补偿金:从被裁员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工资差额。
3. 医疗费用补偿:由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孕妇流产、早产或其他损害,应当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孕妇还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以下费用:
1. 生育津贴:从生育前一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之间的生育津贴。
2. 哺乳假工资:产后哺乳假期间的工资。
1. 及时提出:劳动者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赔偿要求。
2. 提供证据:需要提供怀孕证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等证据。
3. 协商或仲裁: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除了赔偿外,孕妇还享有其他法律保护,包括:
1. 就业优先保障:企业在调整、裁员时,优先保留孕妇的岗位。
2. 劳动时间限制:不得安排孕妇延长工作时间或从事强体力劳动。
3. 休息和探视权:孕妇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获得哺乳或休息的时间,并有权在工作时间内探视生病或住院的子女。
孕妇被企业裁员后,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工资差额补偿金、医疗费用补偿等赔偿。她们还享有优先保留岗位、劳动时间限制、休息和探视权等法律保护。重要的是,孕妇应及时提出赔偿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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