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经营公司破产,导致经济困难而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本文将详细探讨老板夫妻破产离婚的相关事项,帮助当事人了解破产离婚中需要考虑的法律问题和应对措施。
1. 分清债务性质:破产前夫妻共同经营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需承担偿还责任。
2. 清算公司资产:夫妻应尽快对破产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将变卖资产所得优先分配用于清偿债务。
3. 分割个人财产:破产后,个人财产不属于清偿债务的范围。夫妻双方应协商分割个人财产,如房产、车辆等。
4. 抚养权归属: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夫妻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破产对子女抚养权归属通常没有直接影响。
5. 赡养费问题:如果一方因破产而丧失经济能力,另一方应根据其经济状况承担必要的赡养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由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破产后,其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个人债务的,由配偶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破产离婚后,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原则上平均分割:离婚后,共同财产由夫妻平均分割。
2. 考虑特殊情况:如一方对破产负有重大过错或对夫妻共同财产有较大贡献,法院可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3. 对破产财产的分割:破产公司清算后所分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应由夫妻平均分割。
老板夫妻破产离婚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应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妥善处理破产离婚事宜。本文介绍的老板夫妻破产离婚事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处理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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