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征收也成为了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对于已经签署好拆迁协议的家庭来说,如果在协议签署后遭遇了离婚,那么该如何处理拆迁补偿款就成了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
当拆迁协议已经签好,但夫妻双方却离婚了,那么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需要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 在协议签订前离婚的:如果在拆迁协议签订前离婚,那么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
2. 在协议签订后离婚的:如果在拆迁协议签订后离婚,那么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后一方因离婚而导致经济困难,则另一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3. 协议中有特殊约定的:如果拆迁协议中对离婚后的补偿款分配有特殊约定,则以协议约定为准。
如果拆迁协议已经签好,但房产尚未过户,即拆迁补偿款尚未到位,那么需要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 夫妻共同房产:如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并明确补偿款的分配比例。
2. 一方个人房产:如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该方有权获得全部补偿款。
3. 协议中有特殊约定的:如拆迁协议中对未过户房产补偿款的分配有特殊约定的,则以协议约定为准。
如果拆迁协议已经签好,但尚未拆迁,即补偿款尚未到位,那么需要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 协议仍有效:拆迁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补偿款的分配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 离婚后一方死亡:如果离婚后一方死亡,其份额的补偿款应由其继承人继承。
3. 协议中有特殊约定的:如拆迁协议中对未拆迁房产补偿款的分配有特殊约定的,则以协议约定为准。
拆迁协议签好离婚的补偿款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并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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