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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浙江省女方户口怎么办

时间:2024-05-11 08:59 浏览:0

离婚后,户口问题是夫妻双方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那么,在浙江省,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并提供相关政策解读。

离婚后浙江省女方户口怎么办

一、离婚后浙江省女方户口怎么办

根据《浙江省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的规定,离婚后女方户口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落户女方原籍:如果女方离婚前户口在浙江省内,离婚后可以迁回原籍落户。需要携带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落户现居住地:如果女方离婚后在浙江省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落户现居住地。需要携带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落户亲属处:如果女方在浙江省内有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以申请落户亲属处。需要携带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落户其他地方:如果女方上述三种落户方式都不符合,可以申请落户其他地方。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派出所咨询办理流程。

二、离婚后浙江省女方户口可以随子女迁出省外吗?

可以。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

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子女随父或母变更户口所在地的,可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户口手续。离婚后女方可以随子女迁出省外,但需要携带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户口簿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离婚后浙江省女方户口可以迁往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不可以。根据《浙江省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夫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不能迁往男方户口所在地。

离婚后女方户口处理方式主要有落户原籍、落户现居住地、落户亲属处和落户其他地方。女方可以随子女迁出省外,但不能迁往男方户口所在地。希望本文能帮助离婚后女方顺利解决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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