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子女的费用是父母共同承担的,但父母离婚后不一定会共同抚养子女,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给付方式按照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方式发生变化,给付的抚养费数额自然也会变动,那么,究竟该如何调整呢?
父母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生活、教育和医疗等费用。另一方应当每月定期给付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可按以下三种方式确定:
1.
定期给付。即按月或按年给付,如每月支付500元,每年支付6000元等。定期给付的好处是,定期给付能够确保子女能够定期收到抚养费,有利于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2.
一次性给付。即一次性将子女抚养费给付给子女或者抚养一方,如一次性支付10万元等。一次性给付的好处是,一次性给付,能够避免孩子以后发生意外的风险。
3.
部分定期给付,部分一次性给付。即一部分按月或按年给付,一部分一次性给付,如每月支付200元,一次性支付5万元等。这种方式可以结合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的优点,兼顾定期保障和一次性满足子女需求。
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方式发生变化,给付的抚养费数额自然也会变动。比如:
1.
未抚养方探望子女的费用。如探望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这些费用一般由探望方承担。
2.
子女特殊情况下的费用。如子女患重大疾病,需要巨额医疗费用,抚养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分担。
如何调整抚养费数额?
1.
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抚养费协议。
2.
诉讼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调整抚养费数额。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1.
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2.
父母双方的收入及经济能力。收入高的一方应当多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1.
子女年满18周岁。如果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尚在校接受教育的,则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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