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是离婚纠纷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如果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处理规则,帮助您妥善处理婚姻关系解除后的债务纠纷。
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债务也应当共同承担: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原因形成的债务,以及一方因个人爱好形成的巨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此类债务在离婚后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
1. 协商一致: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和承担。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并经双方签字认可。
2. 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以及案件事实,对共同债务进行判决。
3. 执行程序: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负债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判决,查封、扣押负债方的财产,并将其折价抵偿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法律还有以下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有权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一半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对人对自己的财产予以保护。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由双亲共同负担,并不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是一项复杂且繁琐的法律问题,建议当事人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债务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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