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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离婚该怎么办呢

时间:2024-05-13 08:26 浏览:0

缺席判决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隐匿,另一方诉请离婚,法院经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但对方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应诉,法院缺席审理后,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离婚具有解决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那么,如果遇到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缺席判决离婚该怎么办呢

一、缺席判决离婚该怎么办呢?

如果一方对缺席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书应当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判决书的名称、案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后,由原审法院将上诉状连同卷宗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或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二、缺席判决离婚后复婚怎么办?

缺席判决离婚后,双方如果想要复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的条件是:

1. 双方自愿;

2.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需先办理结婚登记;

3. 原婚姻关系已解除;

4. 未违反法律规定。

三、缺席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

缺席判决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适用《民法典》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缺席判决离婚,难以了解对方财产状况的,可以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申报财产。待对方申报财产后,再根据确定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缺席判决离婚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在面对缺席判决离婚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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