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拆迁,涉及到巨额拆迁补偿款,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成为了不少夫妻争论的焦点。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分析民房拆迁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拆迁补偿款。
1、民房拆迁前夫妻离婚
如果民房拆迁前夫妻已经离婚,则拆迁补偿款应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在没有协议或判决的情况下,拆迁补偿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2、民房拆迁后夫妻离婚
(1)拆迁补偿款尚未分配
如果拆迁补偿款尚未分配,夫妻离婚后,拆迁补偿款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拆迁补偿款已分配
如果在离婚前,拆迁补偿款已经分配完毕,则拆迁补偿款中的夫妻共同部分已经分割完成。离婚后,夫妻双方对拆迁补偿款不再享有权利。
3、特殊情况
(1)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拆迁
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拆迁,且拆迁补偿款已分配,另一方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补偿款。
(2)离婚后一方去世
如果离婚后一方去世,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拆迁补偿款中的份额。
4、分割方式
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常见的方式有:
平均分割:双方各分一半。
按份分割: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度、出资比例等因素,约定分割比例。
折价补偿:一方以其他财产折价补偿另一方,取得对拆迁补偿款的所有权。
民房拆迁夫妻离婚后,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进行处理。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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