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全责方没有受伤,那么其赔偿责任如何确定呢?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虽然全责方无人受伤,但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
车辆损失:赔偿对方车辆的修理或更换费用。
财产损失:赔偿因事故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如交通设施、路灯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方的实际损失和精神痛苦程度,酌情赔偿。
如果全责方有交强险,可由交强险优先赔偿受害方,赔偿额度如下:
医疗费用:最高 18 万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 100 元/天,最长 30 天。
交通费:每次 100 元,合理范围内的实际需要。
护理费:根据实际护理人员和时间,合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 18 万元。
如果全责方有商业险,可根据具体险种和保额进行赔偿,包括:
第三方责任险: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和财产损失。
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全责方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等。
不计免赔特约险:提高第三方责任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偿率,减少全责方的经济负担。
全责方无人受伤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会优先赔偿受害方,不足部分可由商业险承担。具体赔偿范围和额度根据不同险种和保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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